住房公积金可否跨省转移

2012-01-05 10:23   来源:天津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2011年8月份我工作关系已由河北唐山转移到了天津塘沽区,且户口也已转入,现想将住房公积金关系转入现户籍所在地(即工作地),请问可否实现?
回复:天津可以接收异地转至本市的公积金,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办理: 1.由您在本市的单位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管理部为您办理开户手续。 2.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您出具缴存证明。 3.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管理部为您提供所在建设银行转帐帐号。 4.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款项划转至本市。 5.单位为您办理补缴手续。(转入后需按转出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业务章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更多问题请详询9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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