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件人姓名:纪毅 用户文章: 您好: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离职人员从2008年3月起,要2年才可以提取.我想问的是2008年3月以前离职的是不是也要等2年才能提取,还是不包括在内,离职半年后就可以提取 我们的答复: 2007年9月份以后辞职的满两年可以办理销户提取公积金手续。9月份以前的满半年可以提取。 这条件是否现在还可以按此办理 为什么我去办的时候说不可以
回复:
根据《昆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实施细则》的规定(十一)辞职、解聘以及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本人自愿不再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销户提取; 2、户口在本市的职工,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本人自愿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销户提取; 3、户口在本市但年龄达不到以上规定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按《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交由公积金中心托管手续。职工两年后未能再就业的,可以申请销户提取。 需提供的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职工个人自愿终止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申请(需单位签署意见)、辞职、解聘、终止劳动关系的合同、协议等证明文件。 有疑问请您打支取管理处电话3187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