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原来在昆明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采用的是商业贷款,目前还差小部分贷款未还完,现在我刚又在安宁购买了一套住房,请问我们夫妇俩的公积金可以全部提取吗?今年2月我提过一次公积金。
回复:
您好,购房后,职工及其配偶、拥有房屋产权的共同买受人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可以一次性提取不超过房价总额的住房公积金。如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未达房价总额的,还贷期间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所提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当年偿还贷款本息的总额,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价总额。但是您今年已经提取过公积金,按规定一年只能提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