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家乐福的职工,我2008年3月份离职,我一直都在缴

2008-11-05 00:00   来源:www.kmgjj.com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是一名家乐福的职工,我2008年3月份离职,我一直都在缴纳住房公积金,我现在想提起,可以提起吗?要些什么证件?是否属于昆明户口的不能提取?如果不能提取是否可以转移?原单位没有给我任何公积金的证明,如果以后要提取应该怎么办?!谢谢!!

回复:
您好,辞职、解聘以及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本人自愿不再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销户提取; 2、户口在本市的职工,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本人自愿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销户提取; 3、户口在本市但年龄达不到以上规定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按《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交由公积金中心托管手续。职工两年后未能再就业的,可以申请销户提取。 需提供的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职工个人自愿终止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申请(需单位签署意见)、辞职、解聘、终止劳动关系的合同、协议等证明文件。另:可以办理转移到您新的单位继续缴存,无论以后提取还是转移都需要您的原单位即家乐福提供有关您的公积金提取证明。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