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中心的同志您好: 我原是攀钢集团昆明钢管公司职工,因工作需要借调到攀钢集团眉山冷弯型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四川省眉山市),因我已年满55岁,我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一直由单位在昆明缴纳。因个人原因,我在四川省眉山市购买了商品房,按揭银行贷款,房款总价14万元,我交了首付款项6万元后,想少向银行贷款,于2008年10月27日到昆明提取住房公积金,贵中心一楼柜台的一女同志审查我的购房合同后,说一.我的购房合同备案登记审查章是条形章,不行!二.我缺购房合同备案登记表;不能受理请回去把此两项更正和准备齐再来办理。 我于2008年10月30日返回眉山找房产开发商和房管局去更正,得到的答复是:一.购房合同备案登记表马上就办理,不日就给;二.关于购房合同备案登记审查章是条形章,说整个眉山市都是条形章,不可能为你一个人而改圆形章。 我在眉山工作,回昆明较难!一是工作任务重,我的职务是主任工程师,请假回昆明难;二是我已经购买住房,资金较紧,一来一去的经费受不了。现我就处于两难处境,昆明要圆形章,眉山不可能为一个人而改圆形章,现在我该怎么办?所以只有想贵中心咨询一下,有什么解决办法?联系电话:13696086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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