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2008-10-17 00:00   来源:www.kmgjj.com   分享到:

问题:
请问: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但现在昆明为什么装修自住住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而大理等地就可以提取?)

回复:
您好,按条例规定装修房屋不能提取公积金。其他地方能提取要咨询当地的公积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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