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还公积金贷款

2010-07-01 08:24   来源: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您好!从你中心我取得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我们想用我爱人的公积金余额每半年或者一年一次转账的方式归还所取得的公积金贷款,可以不可以,要办什么手续?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每半年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到款,所需资料如下:
1、贷款合同原件、复印件
2、贷款银行打印的余额对账单
3、提取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4、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及《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职工持以上资料到单位所属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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