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借贷问题

2010-10-08 10:56   来源:三明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于2004年贷过公积金在乡镇区域用于自建房建筑,2008年1月24日已还清贷款,今年想在城里买房,请问我的这种情况是属于二交房贷款吗?贷款的比例是多少?(我是双职工)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由于您曾于2004年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您须于该笔贷款结清满三年(即2011年1月24日)以后方可再次申请,具体的贷款比例与房屋面积及当地最高可贷额度有关,请查阅本网站“办事指南”或咨询0598-8229285.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