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灾支取公积金

2010-03-26 12:05   来源:三明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受灾后生活困难,想办理公积金支取,有关证明要哪些具体部门出具呀

管理中心回复: 职工因灾致贫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生活困难证明材料(由街道办或乡镇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提供)和受灾证明材料(因存在多种灾害,所以因由有权的相关部门提供,如火灾应由消防部门、自然灾害应由防灾减灾办或民政部门、交通事故应由交警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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