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困惑

2010-03-25 22:15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本人2005年受聘在东莞市寮步镇党政办工作,后来离开东莞受聘在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属下的番禺日报做记者至今。我现在的工作单位无法把我的公积金入账,原因是我在东莞的建设银行有公积金帐户记录,与广州这边的建设银行发生重复。现在的工作单位要求我把东莞的公积金取出或者转移到现工作单位,这边才能入账。我在东莞工作时间短,只有一个月的公积金记录,才200多元,而且我并无存折或者龙卡。但是就是这200多元的公积金没有取出来,致使我在现工作单位拖了好几年公积金无法入账,一直挂在财务,直等我把东莞的公积金处理了,广州这边才能入账。请告知如何办理?到哪里办理?能否办事从简,由本人直接拿身份证办理?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两种方法:一、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如职工公积金账户已处于封存状态则无需提供此项);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2、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3、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此种类型提取金额在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直接在本市建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提取;提取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需经公积金中心或中心派出办事处审核后办理提取。
二、转移到其他城市(需经公积金中心或中心办事处审核办理)
①填写一式六联《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盖原单位公章);
②单位经办人及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④新单位工作证明及新单位公积金中心证明(其中注明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号、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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