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付清购买商品房需要哪些手续?

2010-03-26 13:48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
  在外省购房,一次性付款.现在首付部分,年底付清,我想在拿到"房产证"前提取公积金.请问需要哪些手续和证件?什么时间可以提取.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 1、购房(一次性付款,已办理房产证的)提交如下资料:
(1)《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5)《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6)外市购房的无需提供第2项,但需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或缴交契税完税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注:已出房产证的,只能一次性提取到房产证发证日期之前的公积金余额。
2、购房(一次性付款购买一手商品房,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交如下资料:
本文来自织梦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5)《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6)外市购房的无需提供第2项,但需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或缴交契税完税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注:本市房只能提取《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上盖有房地产交易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日期前的公积金余额,外市房只能提取到《商品买卖合同》签订日期前的公积金余额。
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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