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每年调整一次后之前差额能否补上

2009-03-10 20:25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的工资是于2008年9月份调整的,直到现在我还领调整工资以前的公积金 请问八月份单位重新帮我申请调整公积金后我之前的差额能否补上,就是说调薪后自2009年8月期间的公积金差额 请问当地镇街会给予补缴吗??望回复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是不可以的。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你如果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归集管理科电话22337172、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话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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