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归集问题解答

2010-11-19 16:12   来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1. 为什么要将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开户的数据统一移行至中心的业务系统?
    答:我市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初期,由于条件的限制,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主要委托商业银行办理,所有的数据信息都分散保存在不同的商业银行,不能共享。随着 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建立新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使得公积金中心既能自主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又能对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 实时监管,实现住房公积金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2. 新系统上线后,单位办理缴存和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是否比以前更方便?
    答:新系统上线后,单位可就近选择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公积金业务。办理业务填写新的表格,并新生成一个登记号代替原有账号办理业务。单位可通过公积金经办网点查询自己的新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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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便利之处在于,无须区分提取顺序人和划分提取额度,免去职工需到不同银行开具提取证明和只有第一顺序人申请后,其他共同提取人 才能提取的麻烦;待系统运行平稳后,职工还可以就近选择任一家银行和公积金中心的业务经办网点办理业务。下一步,公积金中心将根据职工的申请和约定,逐步 实现定期自动转账支付的业务。
3. 单位与银行已签订委托扣款协议,汇缴公积金时为何还要到银行或中心经办网点办理?
    答:从单位办理业务情况看,多数单位每月均有增减人员的情况发生,为了防止出现差错,公积金中心需在单位对《汇缴书》进行汇缴确认以后才能进行扣款。
4. 单位以转账支票方式汇缴的,应如何办理?
    答:单位应持支票和填妥并加盖单位章的汇缴通知书直接到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网点或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汇缴手续。避免持支票到付款银行进行资金划付后,再持划账凭证到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网点或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汇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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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一般情况下,汇缴业务支票到账需要多长时间?
    答:由于部分汇缴支票涉及跨区域和跨银行提票,因此,到账时间会相对较长。正常情况下,汇缴支票会在4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账确认或退票冲账。对于超过4个工作日仍未作处理的汇缴支票,公积金中心将会主动与收款银行联系,查明原因,作出相应处理。
6. 新的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是怎样发放的?
    答:公积金中心将委托银行在近期通过单位直接向身份信息齐全的职工发放新的住房公积金对账簿;身份信息不齐全和有多个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可在经办网点补齐信息资料或办理账户合并后再通过单位申领新的对账簿;新入职的职工也可通过单位申领新的对账簿。
住房公积金对账簿仅用于查询打印职工缴存、提取明细。办理提取业务时不需提供对账簿。 住房公积金网http://www.gjj123.com
7. 新系统上线后,职工提取公积金的手续有什么改变吗?
    答:新系统全面上线以后,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不变,仍执行《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公积金管委会〔2003〕1号)和《关于提取公积金有 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穗公积金管委会[2008]12号)的规定。办理提取时需提供的资料不变,但提取申请表的格式有所更改。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时,应填写 新的《提取申请表》,按规定提供相应的提取材料以及原《住房公积金专用折》和《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无须凭卡提取。《住房公积金专用折》余额和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信息核实无误后,经办网点将逐步收回上述凭证。当然,有些职工问6月30日前已经用旧申请表填写并且单位已盖章,能否通融 一下给予提取。我们已经和银行进行了沟通,7月30日前可受理旧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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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实行转账提取有什么好处?
    答:转账提取的一方面可以保证职工资金安全,另一方面可以实现免费跨行转账,如职工在建设银行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工商银行偿还购房贷款,申请提取时可提供 除建行外其它三家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的储蓄账户,职工不再需要在建行重新开立储蓄账户,取出现金再转存至工行,并省去提款超过五万元需向银行提出 申请的麻烦。
9. 为什么暂时只提供本市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广州银行的账户转账?
    答:目前,广州市批准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只有这4家银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公积金中心暂不提供其他银行和异地账户转账业务。下一步,公积金中心将逐步增加其它银行提取转账服务。
10. 什么时候能解决每次提取都要提供所有资料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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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目前,公积金中心已在花都试点运行定期自动转账支付方式,采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办理定期转账支付,8月份后定期转账支付可用于商业贷款提取申请(仅 限花都地区缴存职工)。下一步,将推广至全市范围实行,职工办理购房提取业务将不需要每次提取均提供所有资料,但要求保管好这些资料,以备核查。然而,办 理租房提取、销户提取等业务仍须每次提交文件要求的资料。
11. 职工目前有什么渠道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信息?
    答:目前,职工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信息:
    (1) 持本人身份证明到公积金经办网点查询打印;
    (2) 持公积金对账簿到发簿银行任一经办网点(柜台或自助设备打印)查询打印。
今后,将逐步开放网络查询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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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一个职工有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怎么办?
    答:原持有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可到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或公积金中心的业务经办网点办理账户转移和合并手续。今后,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一人只能有一个公积金账户。
13. 异地购房提取、租房提取如何申请?
    答:按照上线前的提取申请方式进行。
14.现可办理公积金业务的银行有多少间?
    答:目前,可为单位或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归集银行有四间,分别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
15.中心系统上线后,单位或职工是否可到中心任一经办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答:2010年9月30日前,原在工行或建行开户的单位或职工仍回到工行或建行的任一网点办理公积金业务。2009年6月1日后在我中心系统开户的单位可到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任一网点办理公积金业务。 住房公积金网http://www.gjj123.com
16.单位为职工多缴、错缴公积金的,如何办理退款手续?
    答:提供单位报告及《住房公积金多缴错缴退款提取申请表》(可在中心网站下载)一式三份,需退款的职工和单位经办人员一起到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办理退款手续。
17.办理公积金业务时可否加盖公章之外的其他章?
    答:单位或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时,需加盖单位公章,部分单位因特殊原因无法每笔业务均加盖公章的,可加盖单位财务或人力资源部门章。加盖单位财务或人力资源部门章的,单位需持报告及印章样式到银行网点办理备案手续。
18.职工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如何转入本市?如何转出本市?
    答:转入本市的,职工需在本市开设公积金账户后,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开具缴存证明,然后持证明到外地公积金中心办理转移手续。由单位经办人代办开具证明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介绍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http://www.gjj123.com
转出本市的,职工需提供外省市公积金中心的缴存或转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经办网点办理。
19.如遇问题,可拨打什么电话咨询?
    答:单位或职工如遇问题,可拨打中心咨询电话96155反映和咨询,也可亲临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咨询,各办事处、管理部办公地址、咨询电话等均已在我中心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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