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制度

2010-11-22 20:34   来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一、支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统一由中心前台支取专管员受理,实行随来随办、热情服务。 本文来自织梦

二、支取专管员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对《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和有关资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支取条件的,报资金科领导审核,分管副主任审批,特殊情况报主任审批。 copyright dedecms

三、经审批同意支取的,由出纳员开具现金支票办理支取手续,并履行登记手续。对非销户支取的帐户要保留余额100元以下的余额。 本文来自织梦

四、对不符合支取条件的,当面说明原因,告知详细的办理手续、资料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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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心工作人员要以服务职工为己任,对向支取对象谋求私利或故意拖延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的,一经查实,作纪律处分或调岗处理,并追究各级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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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心班子对住房公积金支取工作要定期组织检查和研究,不断完善工作制度。 dedecms.com

 
主任室:2831058    副主任室:2831772    副主任室:2831056    人事秘书科:2996311
资金管理科:2996211    信贷管理科:2831621    稽查科:2831052    网络信息科:2831631
高州管理部:6657882    电白管理部:5139089    信宜管理部:8893742    化州管理部:7293689
客户服务专线:3338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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