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可以补缴多长时间?

2012-08-22 18:48   来源:深圳市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09年8月从原单位离职,自己经营公司,一直未交住房公积金,社保一直是个人缴费状态,现在想补缴09年8月至今的公积金,可以吗?现在有单位
回复:按照《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12月20日起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包括户籍和非户籍)都应当缴存公积金,且单位应当补缴2010年12月至单位办理缴存登记期间的公积金。若单位想补缴2009年5月至2010年11月期间的公积金,则属于单位自愿性原则,不做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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