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支取已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10-01-15 11:08   来源: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分享到: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 http://www.gjj123.com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 出境定居的; 
  5. 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二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的;
  6.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7.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含本数)以上的; 
  8.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9. 符合第2、3、4、5、8 项支取条件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同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销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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