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份收据还能否提取公积金?

2010-01-04 00:00   来源:南宁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08年12月在南宁买了一套房,当时只付了30%的首付,其余公积金贷款,后09年1月到你中心办理了贷款手续并且提取了公积金,但是当时只能贷款25万,后等银行放贷后,我又给开发商支付了剩余十几万的房款。请问凭剩余房款的收据还能否提取公积金?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可以以还贷款名义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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