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办理了贷款后是否4月还能取公积金?

2010-11-09 14:15   来源:常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我因购房于2006年3月份支取了住房公积金帐户历年余额,同时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手续,这种情况下,我能否支取今年4月份以后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当年的住房公积金还款?
    答:可以用贷款手续来支取公积金,请您准备好相关资料即可:贷款合同、还款存折(必须有最近的还贷款记录)、身份证,所有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到单位开具公积金提取审批单和你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对帐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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