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桃源县单位职工,公积金缴至2005年12月了,为什么不能贷款?

2010-11-09 14:15   来源:常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我是桃源县单位职工,单位已将住房公积金缴至2005年12月,可我想贷款时说必须交到2006年4月才能办理。我现在应该未超过六个月,为什么还不能办理贷款?
    答:依据《常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三章“贷款条件和程序”第七条第一款“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在申请贷款签个月内无连续停缴的记录”,您的住房公积金虽已交至2005年12月,但至今已连续停缴6个月,故不符合贷款条件,请您催促单位加紧补缴,然后到桃源管理部申请贷款。我们已和桃源管理部取得联系,只要您缴交到位后,就可以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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