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住房公积金二套房优惠政策取消

2010-04-16 10:02   来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从2010年4月1日起,长沙市房屋产权面积超过140㎡的家庭再购房将不能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次发布政策:“家庭已有住房产权建筑面积超过140㎡(含)再购买、建造自住房的,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且从昨日起就实施,将长沙住房公积金之前对于二套房优惠政策的大门全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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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取消了《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管理办法》中关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一户籍内的成年子女、父母可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同时对于购买、建造独栋别墅、联体别墅及商住两用自住房的,规定也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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