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工作规则(2)

2010-11-10 23:14   来源:湘西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七、 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的销户、并户、分户
    ?一? 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的销户
    住房公积金缴交单位如遇单位撤销,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经主管部门或其它有权部门证明的单位撤销的有关资料;调入新单位的职工,原单位须将该部分职工公积金帐户转入新单位;未找到新单位的职工,按住房公积金封管户管理办法,转入封管户管理。上述工作完成后,管理中心即可通知受托银行为单位办理销户。
    ?二? 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并户
    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并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 合并的双方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并户申请?如合并前人员发生变化应同时提供变更清册?,审核无误后,根据合并后的对帐清单和变更清册办理并户手续。   
    2、 合并后,若单位名称发生变化的,应重新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关系登记表”,被并单位做销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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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合并后未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又未找到新工作单位的职工,由原单位办理封管手续。
    ?三? 单位公积金帐户的分户
    1、 需办理住房公积金分户的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分户申请及相关证明,经审核同意后,受托银行打印对帐清单交分户单位核对,单位分别到受托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填制“住房公积金汇缴单位登记表”及“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2、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根据分户单位提供的资料,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分户单位根据分户情况,将原单位办理变更或销户处理。
    八、 住房公积金的缓缴与缴交比例的降低
    单位因严重亏损,资不抵债的按如下程序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缓缴:
    ?一? 申请缓缴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递交缓缴申请报告,同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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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领取缓缴申请表,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后,详细填写,加盖职代会或工会公章,报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三?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后,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
    申请降低缴交比例的单位,比照缓缴手续办理。
    九、 住房公积金的计息、对帐、查询
    ?一? 住房公积金的计息
    职工住房公积金每年结息一次,计息期为7月1日至下年6月30日。结息日为6月30日,结息后,利息转入本金中。
    ?二? 住房公积金的对帐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每年向单位发放住房仝积金对帐单或以磁盘形式提供对帐数据,其中住房公积金对帐单在每年6月30日后30日内向单位发放,各单位应在上述时间内主动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帐。如发现有错,应及时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联系。 织梦好,好织梦
    ?三? 住房公积金的查询
    为了方便职工了解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向职工个人发放“住房公积金存折”。职工个人可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查询个人公积金的缴存余额及存取明细。
    十、 本规则自2006年8月1日起试行

本文来自织梦

                         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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