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我和我父亲名字,没有我爱人名字,公积

2012-08-25 07:08   来源:南京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房子买的是二手房,2010年11月买的,办理的是商业贷款,当时我还没有结婚,房产证是我和我父亲名字,本人2011年9月结婚的,现在我老婆有公积金,如果房产证现在加上我老婆名字,请问可以把我老婆公积金提取出来还房贷吗?
回复:同志您好,根据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规定,买房提取公积金是在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一年之内(商品房)或契税缴纳时间为准一年之内(二手房),在这一年之内如果您二人领取结婚证,且购房时间未过一年,您的公积金可以提取用于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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