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问题

2010-06-11 16:48   来源:南通通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请问我在通州工作了1年,公积金是正常缴的,我想把工作换到南通市区,新公司也缴公积金,请问我是否需要在新公司缴满六个月后才能贷款?

管理中心回复: 韩峰,你好!像你这种情况,工作变动到南通市区,可以把通州缴存公积金的账户(连同余额)转到南通市新单位继续交,只要中途不中断,已连续正常缴满六个月以上,购房时就可以申请贷款,不需要在新单位缴满六个月。你需要到本部领取《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回单位盖章后送至通州的承办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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