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

2009-07-12 12:06   来源:南通通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查看了好多留言,不少公司不按国家规定交纳公积金,请问对于这些不交纳公积金的单位,贵中心有没有相关处罚,或者国家没有没有这方面的处罚规定。

管理中心回复: 这位网友,你好!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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