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外地工作,购房协议是配偶和另一个人名字

2010-04-19 08:17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去年从苏州到南京工作,但户口仍在苏州。老公去年年底在南京购房,但购房协议上署的是老公和另一个人(非亲戚)的名字,像这种情况能提取之前我在苏州的公积金吗?要带哪些材料?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您可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新建住房的,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或契税完税证(发票或税票时间在一年以内)、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和结婚证一次性提取; 2、购买二手房的,凭《存量房买卖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或房产证、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托管交易资金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0%或以上)或契税完税证(发票或托管凭证或税票时间在一年以内)、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和结婚证一次性提取。 请您在以下链接查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承办银行网点。 http://www.gjj.suzhou.gov.cn/bszn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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