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如何提取

2010-04-13 08:00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本人是苏州新区一家单位员工,以前将公积金交在苏州,后来公积金交在了山东,单位没有更换.苏州公积金被冻结。现在在山东买房,请问在苏州交纳的公积金如何提取?或者如何将苏州的公积金转移至山东?谢谢。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您的公积金在苏州停止缴存的话,您的公积金帐户应处在封存状态,那您可以“购房提取”公积金,也可以转移公积金。 假如您的公积金帐户处在冻结状态的话,那不可以提取公积金,也不可以转移公积金。 1、购房提取手续: 购买新建住房的,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或契税完税证(发票或税票时间在一年以内)、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提取; 购买二手房的,凭《存量房买卖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或房产证、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托管交易资金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0%或以上)或契税完税证(发票或托管凭证或税票时间在一年以内)、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提取。 请您在以下链接查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承办银行网点。 http://www.gjj.suzhou.gov.cn/bszn7.shtml 2、转移手续:您持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身份证、山东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转入证明(应包括住房公积金的转入地管理机构帐号、单位帐号、个人帐号)、与外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录用证明,到苏州公积金提取银行网点或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帐户注销带资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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