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

2010-04-07 08:01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在吴中区工作,交市区公积金,我先生在园区工作,交园区A类公积金。我们最近想买阳光水韵的二手房,70平米,估计要贷款43万,请问能用我的公积金外加和先生一起商贷吗?如可以,请问我们首付比例应该是20%还是30%呢?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根据您所述的情况,您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以组合商业贷款。您只能在市区同一家银行同时办理公积金及商业贷款,不可以有不同的借款人,也不可以在两处地方办理贷款。 购买二手房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要求达到该房屋评估价的30%以上(含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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