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委托提取方式还贷的职工,其个人帐户规定留存额从现行的10个

2010-04-02 08:13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苏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一条最新《通知》,《通知》指出,从2009年3月1日起,市公积金中心对选择委托提取方式还贷的职工,其个人帐户规定留存额从现行的10个月调整为1个月,留存额按职工提取时最近的月缴存额确定。对选择现金提取方式的职工,仍执行原规定。请问比如我卡内有2万,选择委托提取方式,每月缴存额为1000,是否,我贷款的话可以提取1.9万了。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根据您打的比方,在您签订《委托提取协议》且办理了委托提取手续后,首次委托提取操作时,您可以委托提取到的金额为1.9万元,公积金帐户内留存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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