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

2010-03-25 13:59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在2010年贷款买房,我办理的商业贷款。现在我想提取我的公积金,我应该带着什么证件去提取我的公积金呢?另我还想咨询一下,我如何将我的公积金账户的钱每个月固定转移到我的贷款帐户中去呢?给你们带来不便,请谅解!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一、您可以“购房提取”公积金。购买新建住房的,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或契税完税证(发票或税票时间在一年以内)、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提取;购买二手房的,凭《存量房买卖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或房产证、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托管交易资金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0%或以上)或契税完税证(发票或托管凭证或税票时间在一年以内)、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提取。请您在以下链接查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承办银行网点。 //www.gjj.suzhou.gov.cn/bszn7.shtml 二、您可以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手续。 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就是“委托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帐户。 您要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签订《委托协议》手续。多人委托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公积金卡。其中借款合同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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