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提取

2010-03-23 07:52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本人已连续缴存四年多的公积金,现在想买房,打算商业贷款。但是首付还不够,请问可以提取一部分公积金作为首付吗?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公积金不用于购房首付。等您付了首付款后,您就可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了。 购买新建住房的,凭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预付金额不限,发票时间在一年以内)、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提取; 购买二手房的,凭《存量房买卖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托管交易资金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0%或以上)(发票或托管凭证时间在一年以内)、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提取。 请您在以下链接查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承办银行网点。 http://www.gjj.suzhou.gov.cn/bszn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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