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转帐

2010-03-23 07:48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男朋友以单身身份买了一套房,目前已在还贷。6月份我们将领结婚证,我的公积金是否可以与他共同还贷款,第一次转帐是否是只留一个月的公积金,其余均转入他的还贷帐户,之后再每月进行转帐还贷。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1、假如您爱人已经先办理了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你们结婚后,那您只能办理增加还贷委托人的手续。 在签订的《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中有注明:委托人委托市公积金中心于每月18日(遇法定假日顺延)提取住房公积金,假如多人委托的,公积金中心依借款人、配偶、与借款人同一户口簿内直系亲属(含配偶)为序提取,提取总额不超过上月实际还贷额。受托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将所提取的公积金划转到委托人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帐户。 2、假如您爱人没有办理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的话,你们结婚后,你们可以同时办理委托提取手续,首次委托提取操作时,你们夫妻俩的公积金帐户内只要留存最近一个月的公积金缴存额,其余公积金都会转入到还贷银行帐户内。之后委提操作时,就按委托提取的原则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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