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公积金转新区后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2010-03-17 07:58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问题:1)转入新区后公积金贷款还能继续还吗?2)办理程序是?3)新区公积金缴纳比例是?感谢各位领导回答我的问题!谢谢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一、在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期间,您可以办理“还贷提取”公积金。还贷提取公积金的,有以下两种方式,但只可以选择其中一种。 1、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就是“委托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帐户。 职工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签订《委托协议》手续。多人委托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公积金卡。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委托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其中借款合同、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委托提取只适用于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住房贷款。) 2、还贷提取公积金现金的,一年可以提取两次。凭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每年两次提取,要保留10个月的缴存额,待还清贷款后一次性提取。假如是苏州大市范围外的住房贷款的话,那还需提供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贷证明(当年有效)。 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机关、事业单位的,单位和职工各按职工月缴存基数的10%计缴;企业等单位的,单位和职工各按8-12%计缴。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