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支取问题

2010-03-16 14:03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问题,我目前的情况是:1、我之前在昆山上班,单位给缴纳了四年时间的公积金,最后一次缴纳时间是2008年6月份;2、我现在没有在昆山上班了,人在其他省,但户口档案在昆山人才市场;3、现在我想在外省买房子,可以取公积金吗?取的额度有没有什么限制?如果可以取要什么证明及手续,哪个部门可以给办理?是不是必须本人去办理呢?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1、您现在有两种办法可以提取公积金,可以任选。 一是购房提取。购买新建住房的,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或契税完税证(发票或税票时间在一年以内)、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提取;购买二手房的,凭《存量房买卖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或房产证、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托管交易资金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0%或以上)或契税完税证(发票或托管凭证或税票时间在一年以内)、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提取。 二是,您要提供与外地(不含大市范围)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存证明、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办理全额销户提取。 2、您要到昆山公积金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要由您本人亲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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