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是否同时适用公积金还贷

2010-03-11 13:31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们打算购买住房,请问夫妻双方是否可以同时使用公积金偿还!我们公司每月扣除220公积金(110自己付,110公司付)这样的话每月公积金到账应该是220是吗?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在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期间,夫妻双方都可以“还贷提取”公积金。 还贷提取公积金的,有以下两种方式,但只可以选择其中一种,夫妻双方必须选择同一种还贷提取方式。 1、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就是“委托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帐户。 夫妻双方凭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到贷款银行办理签订《委托协议》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公积金卡的结婚证。其中借款合同、结婚证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委托提取只适用于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住房贷款。) 2、还贷提取公积金现金的,一年可以提取两次。凭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和结婚证每年两次提取,要保留10个月的缴存额,待还清贷款后一次性提取。假如是苏州大市范围外的住房贷款的话,那还需提供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贷证明(当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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