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公积金和房贷挂钩

2010-02-25 08:06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听说可以把公积金每个月交纳的金额直接转到还贷的银行账号,请问如何办理?需要哪些证件,到哪里办?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新年好!您指的业务也就是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 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就是“委托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帐户。 职工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签订《委托协议》手续。多人委托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公积金卡。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委托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其中借款合同、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到承办银行网点或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委托提取手续。留存额为最近一个月的公积金月缴额。 相关政策请查看以下链接http://www.szgjj.gov.cn/bszn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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