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提取问题

2010-01-28 14:37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本人在园区买一套住房,是用老婆公积金贷款买的。本人公积金在市区的,能否提取还贷。另:本人目前停缴公积金约2年,并于下月开始正常缴公积金。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您可以办理“还贷提取”。还贷提取公积金的,有以下两种方式,但只可以选择其中一种。 1、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就是“委托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帐户。职工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签订《委托协议》手续。多人委托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公积金卡和结婚证。其中借款合同、结婚证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2、还贷提取公积金现金的,一年可以提取两次。凭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和结婚证每年两次提取,要保留10个月的缴存额,待还清贷款后一次性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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