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和取现首付

2010-01-26 07:24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本人已经离开苏州到沪就业,但是还是想着苏州安家,本人在苏州缴纳公积金已经8年,户籍也是苏州市的,但是从未使用过公积金。咨询:1,本人想购置苏州新区二手房一套,能否办理公积金贷款了?2,如果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能把公积金账户的钱取出部分作为首付款吗?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1、您在苏州已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可以在苏州申请公积金贷款。 2、等您购房首付款付了之后,您可以“购房提取”公积金。购买新建住房的,凭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发票时间在一年以内)、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提取;购买二手房的,凭《存量房买卖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托管交易资金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0%或以上)(发票或托管凭证时间在一年以内)、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提取。请您在以下链接查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承办银行网点。 http://www.gjj.suzhou.gov.cn/bszn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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