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再交问题

2010-01-11 07:50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在苏州园区提取一次公积金后,还能不能再交,交完后能不能再取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假如您在除园区外的单位工作的话,那您所在单位可以重新为您开设公积金个人帐户。将来只要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除园区外):购买住房、偿还住房贷款、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低保对象、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公积金帐户封存(停缴)满二年、出苏州大市工作或出境定居、租房等。请您在以下链接查阅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所需材料。 http://www.gjj.suzhou.gov.cn/news/dzb.htm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