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积金和偿还房贷的几点问题

2009-12-17 08:52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本人是06.4月开始在苏州新区工作,每月缴纳住房公积金,现在职.男友是09.8月开始在苏州新区工作,并缴纳住房公积金,现在职.09.11月我们两人以男女朋友关系合买了一套二手房住房,房产证是两人名字,各拥有50%.此为我二人首套住房.用的是商业贷款,男友是主贷人,我为共同贷款人.贷款银行为中国银行干将路支行.贷款已批,09.12月底拿到房产证.现我有两个问题请教:(1)我们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需要哪些文件?可以全额提取吗?(2)目前用的是商业贷款,想转为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以上,谢谢!盼复.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一、你们俩人可以“购房提取”公积金;你们凭《存量房买卖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或房产证、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托管交易资金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0%或以上)或契税完税证(发票或托管凭证或税票时间在一年以内)、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提取。请您在以下链接查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承办银行网点。 http://www.gjj.suzhou.gov.cn/bszn7.shtml 二、您男友可以“还贷提取”公积金,您现在不可以“还贷提取”公积金,等你们结婚后,那您才可以。还贷提取公积金的,有以下两种方式,但只可以选择其中一种(借款人及其相关人必须采用同一种提取方式)。 1、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就是“委托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帐户。职工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签订《委托协议》手续。多人委托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公积金卡。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委托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其中借款合同、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需同时提供复印件。留存额为最近一个月的公积金月缴额。 2、还贷提取公积金现金的,一年可以提取两次。凭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结婚证每年两次提取,要保留10个月的缴存额,待还清贷款后一次性提取。 三、商业贷款不能转为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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