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用公积金摊还商业贷款,可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2009-12-08 07:30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先生2006年买的房用的商业贷款,现在用我的公积金在摊还。我的公积金还没有用来贷款,不知道现在可不可以用来贷款?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假如你们再次购买住房的话,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⑴借款人申请之月前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⑵购房首期付款,新建普通住房不低于20%,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不低于30%。 ⑶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⑷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有产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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