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额度及期限

2009-12-08 07:20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本人今年5月份开始在外地交公积金,10月份随单位来到苏州,在苏州交公积金,每月公积金交700(单位+个人),现在我的住房贷款额度有多大,最长可贷款几年?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一、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三种方式计算,取最小的一种为最高限额: ⑴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35%(规定 比例)×12(月)×贷款年限(年); ⑵新建普通住房总房价的80%以内;二手房购房款、自(翻)建住房评估认 定价的70%以内; ⑶贷款最高额度。最高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目前苏州市新建普通 住房每笔不超过50万元,二手房每笔最高不超过35万元。如借款人及其他共有人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或无配偶的,新建普通住房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二手房、 自(翻)建住房最高不超过21万元。 二、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的规定如下: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的,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购买二手房、自(翻)建住房的,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申请人的借款年限可在法定退休年龄上延长5年。 三、您在苏州正常连续汇缴公积金达六个月后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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