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垫付贷款

2012-08-15 09:57   来源:www.suzhou.gov.cn   分享到:

问题:>您好!有几个关于公积金付贷款的问题咨询一下:1、我们是夫妻共同使用公积金做纯公积金贷款,可以用公积金里面的钱来冲月供的钱吗?2、有几种方式可以选择?哪种方式比较适合大众?3、是不是还有比例的?是公积金账户里有多少钱就可以冲多少吗?4、我们是两个人共同贷款,那扣款的时候是按顺序先扣主贷人的,还是平摊的? 
回复:您好!您夫妻共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期间,如您二人均缴纳苏州大市(除园区外)的住房公积金,均可以办理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目前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为提取现金和“委托提取”,可以自选其一,您与您爱人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方式须一致。一、提取现金:请凭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提取承办银行网点或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提取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一年提取二次,要保留缴存地政策规定的留存额(市区管理部留存额为10个月的公积金缴存额),待还清贷款后一次性提取留存额。二、委托提取:1、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就是“委托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帐户。请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签订《委托协议》手续。多人委托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公积金卡。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委托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其中借款合同、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委托人公积金帐户要保留缴存地政策规定的留存额(市区管理部留存额为最近一个月的公积金月缴额)。(注:委托提取只适用于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住房贷款)。2、委托提取的原则如下: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期间,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委托人公积金帐户应当保留政策规定的留存额,留存额以上部分大于、等于上月实际还贷额的,按上月实际还贷额提取;小于的,按留存额以上部分提取。3、办理该手续的话,公积金中心依借款人、配偶、与借款人同一户口簿内直系亲属(含配偶)为序提取,提取额之和不超过上月实际还贷额。受托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将所提取的公积金划转到您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帐户。三、以上两种提取方式,您夫妻二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同一种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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