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转移问题

2012-08-13 10:00   来源:www.suzhou.gov.cn   分享到:

问题:>本人于2012年4月份用组合贷款买了一套90平方的房子,如果我现在从苏州新区换到其他苏州地区内工作,住房公积金如何转移,转移的过程中会不会导致漏缴公积金,影响我住房公积金的委托提取部分,最终会不会影响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这种情况我应该做哪些申请并提供哪些资料?请帮忙回复 
回复:您好!一、目前职工在苏州大市(不含园区,下同)和同一公积金管理机构范围内工作调动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和转入单位开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帐户转移申请书》,到转入单位缴存银行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手续,原账号升为10位数继续使用,不再作销户处理。以上转移手续都在转入单位缴存银行网点办理,不限开户行。1、在转移过程中是否会导致漏缴住房公积金,是否影响您的委托提取,这个取决于您前后两家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汇缴时间,具体请与单位联系。2、只要您每月在还款日正常还款,不会影响您的贷款信用。3、公积金账户转移,无需办理委托提取的变更手续。二、如您工作变动到园区,您所在单位已在园区为您建立公积金帐户,新区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办理注销带资转移手续。请您凭园区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转入联系表》、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身份证到原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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