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和还贷

2012-07-27 09:47   来源:www.suzhou.gov.cn   分享到:

问题:>你好!我目前在园区工作,缴纳园区乙类社保+住房公积金。现打算在新区购买二手70年产权住房,房屋面积51平米左右,请问一下1、园区所缴纳公积金是否可用于还贷款(商业贷款),具体怎么操作?2、06—11年我一直在新区缴纳公积金,现账户已封存,请问原账户资金是否可以提取?如何操作? 
回复:您好!一、您购买新区二手住房,可以一次性购房提取您新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请您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提取承办银行网点或市区管理部城区服务大厅或高新区服务大厅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一)证明材料:1、在首付过后,凭《存量房买卖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和《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交易资金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0﹪或以上)即可提取;              2、在付清房款过后,凭购房合同(契约或协议)和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即可提取;              3、在领取房产证过后,凭房产证和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即可提取。(二)一次购房行为可以购房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以上购房过程中的三种情况可任选一种。提取时,除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之外,还需提供您的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卡原件,购房人以外家庭成员提取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注:《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的开具时间要求在一年之内,提取公积金的金额为此票据开具日期当月的公积金帐户余额。二、园区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具体请您咨询园区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6288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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