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被征地基本生活保障个人账户换算为园区公积金个人账户

2009-11-05 08:19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 我是2005年被征地农民中的第二年龄段人员,今年39周岁,我想咨询一下将被征地基本生活保障个人账户换算为园区公积金个人账户和缴费年限,是如何转换的,可以折算成多少年限?应该如何办理转移手续?我现在有单位录用了要办理园区公积金,应如何办理?要先办理转移手续还是先由单位开户再办理转移手续?另外能告知咨询电话吗?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第二年龄段人员基本生活保障个人账户按如下办法进行折算:
    折算年限=(基本生活保障个人账户金额- 2 年应发失业补助金)÷(折算当年园区公积金C 计划月缴费基数下限×28%);年限以月为单位,尾数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公积金个人账户金额=折算当年园区公积金C 计划缴费基数下限×8%× 折算年限。 dedecms.com
    2009年园区公积金C 计划缴费基数下限为1200元。
    您参加了园区城乡社区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社区基本医疗保险,需填写《园区城乡社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参加园区公积金关系转移单》(表十)和《园区城乡社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参加园区公积金关系转移单》(表十二)先办理转移手续。
   “中心” 咨询热线为6288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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