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

2010-06-29 10:37   来源:徐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贵单位您好,我现在想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一套房产!现在我的公积金余额是4393,我每个月缴纳70,单位给缴纳160,请问我可以适应公积金贷款吗?万分感谢!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
    目前,单位和个人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申请贷款当月之前,个人和所在单位连续、按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职工,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住房等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贷款。
    借款申请人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其他合法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有合法有效的购建住房证明材料;
    (四)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保证人; 本文来自织梦
    (五)符合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具体数额的确定,要综合考虑购建住房价格、借款人还贷能力、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及家庭收入情况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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