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

2009-07-25 14:12   来源:徐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想用公积金贷款,不知如何办理,还需要什么条件?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单位和个人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申请贷款当月之前,个人和所在单位连续、按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职工,可以申请贷款。
     借款申请人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其他合法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有合法有效的购建住房证明材料;
    (四)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保证人;
    (五)符合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申请贷款时,除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外,还应分别提供下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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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
    1、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2、30%以上的首付款凭据。
    3、房屋产权备案证明。
    (二)二手房:
    1、产权部门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房地产买卖契约;
    2、交易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3、房地产评估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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