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和还贷方面的问题

2010-06-17 14:13   来源:徐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1、我已经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房子,07年底一次性还清了贷款。目前想改善住房条件,准备再买一套房子,请问贷款额度是多少?
2、目前我和我老婆的公积金余额有11万多,合计每月缴存3300多元。如果不提取公积金,能否第二个月开始用公积金还款?不提取公积金,每月还款是否高于每月缴存金额,高出的部分是否从公积金余额中扣除?
谢谢啦 ^_^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
  一、目前,对于二次贷款的,购买商品住房的,贷款比例不得超过全部房款的60%,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房价的50%,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二、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的申请,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已办理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借款人或配偶)及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 、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超过 12个月的应还贷款本息额;  copyright dedecms
3 、借款人信用良好,申请逐月还贷时没有逾期; 
4 、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必须正常还款 12个月以上,才能申请逐月提取还贷。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前一年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不受正常还款 12个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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