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满1年是否要继续交,才可以再贷款的时候用吗?

2010-01-07 15:01   来源:西安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 2008年2月公司开始帮我缴纳公积金,2009年4月我从这家公司辞职,2009年12月转移公积金到高新人才市场,我想问的是:缴纳满一年公积金是否可以进行购房贷款?另外,我现在转到人才市场后,是否需要再交满一年,才能在我购房的时候用,还是我一直要交到我购房的时候?或者08年到09年期间我已经交满一年,不用再缴费,购房时直接申请就行?

管理中心回复:必须是连续足额缴存半年以上才行,不能有间断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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