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转移及提取

2010-10-01 08:20   来源:西安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 我登录公积金查询系统后,系统提示{系统登录的身份证号有重复请与中心联系!},我然后打电话96736,工作人员告诉我说我有2个帐号,一个是西安市公安局,一个是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要求我转移。 我现在想问问怎么转移,转移要什么手续和材料。可不可以直接提取在原来的单位西安市公安局缴纳的公积金,如果可以提取,需要什么手续。

管理中心回复: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变动工作的

办理转移时须提供:(1)职工向调出单位提供调入单位的公积金转移账号,即:调入单位开户的公积金中心户名和公积金存款账号以及开户银行全称,调入单位全称和单位公积金账号;(2)调动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调出单位填写《西安住房公积金转移审批表》;(超过两个人的需要填写转移清册)

如果您想提取公积金, 请说明您是因为说明原因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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